close

事發的十九分鐘 / 陳安儀
http://anyichen.pixnet.net/blog/post/26025328=_blank


天氣變冷了。這種天,最舒服的事就是在床邊茶几上,擺杯熱茶、小食,然後窩在軟綿綿的暖被窩裡看小說。
不過,我這兩天看的小說可不是文情並茂的甜美故事,而是「事發的十九分鐘」--一個校園霸凌的故事。

一個敏感、文弱,不善運動的男孩,從進入幼稚園開始的第一天,就是強壯男孩喜歡欺侮的對象。遭受校園霸凌十餘年後,終於在一次嚴重的侮辱衝擊之下,闖入校園,射殺了十名同學,震驚校園。這本小說,是以美國多起校園槍擊事件(拜倫案...等)作為背景而撰寫的故事。雖然人物、事件都純屬虛構,但是其描述遭受霸菱的孩子內心、生活,在在真實的令人覺得心驚肉跳。

故事一開頭,就提出了一個問題:

「希特勒的母親,是一個恐怖的人嗎?」

一個罪犯的錯,到底是誰的錯?是父、母親--養育者的錯、是學校老師--教育者的錯、是同學朋友--同儕引誘的錯、還是社會大眾--「旁觀者」的錯?

在書裡,男孩的媽媽是個助產士。對照他心愛的兒子最後犯下重罪,她看著醫院中經她接手出生的新生兒,她不禁疑惑:

誰會希望這個孩子長大後,變成了我們「不希望」的人?

對照最近走上街頭的「白玫瑰」抗議,我不禁深有所感。當然,受害者是痛苦的。犯罪者應受處罰。這是法律的所制定的,也是我們深信不疑的道理。但是,從另一個角度來看,每一個罪犯,卻也都是父母生的。沒有一個孩子,生下來就註定是個罪犯。那麼,究竟是誰讓他變成一個罪犯的呢?除了他本身有錯,難道我們其他的人,就沒有錯嗎?

校園霸凌,一直是一個很難避免的問題,而且在各個年級、各個學校都有。回憶自己的求學歷程,很幸運,我從未受過校園霸凌,我是屬於小說裡的「受歡迎的學生」那一群。但是,仔細想想,真的,我真的記得我們班上總有一兩個看起來就很「令人討厭」的同學,除了功課不好、長相猥瑣、髒臭、又乏人照顧之外,總是經常沒做功課、被老師責罵,下課時則是不斷受人捉弄、嘲笑。這樣的孩子,從現在的眼光看來,沒錯,就是一群身處弱勢的孩子。

這樣的孩子,在學校裡受盡欺侮,背負著一身的創身與壓力。長大後,有多少會因為身心不平衡,而做出不當的行為呢?有多少會變成罪犯呢?他們有多少人會變成白玫瑰所要討伐、多關幾年、最好永遠不要放出來的性侵害者呢?


估量這些容易遭受霸菱的孩子,常有一些共同的特質:

1.功課或成績表現兩極(太好或不好)。
2.個性溫和柔弱。
3.不擅言語、內性安靜
4.人際關係較差,不容易交到朋友。
5.有不同的性傾向,或「看起來」有不同的性傾向。
6.弱勢經濟、或弱勢家庭。
7.體型特別瘦弱、不擅長運動。
8.外型不佳、長相不討人喜歡。
9.衛生習慣不佳。
10.老師的眼中釘


女兒看我在看小說,很好奇:「媽,你在看什麼啊?好像很好看的樣子。」
她順手拿起「事發的十九分鐘」,看背面的故事簡介。而我則順口問她:
「你們班上,有常常被欺侮的同學嗎?」
她立刻回答: 「有啊!XXX啊!就是我跟你說過上次有三個男生搶他的眼鏡,結果掉在地上摔破的那個啊!他常常被欺侮。」

我想了起來。那是一個溫和、戴眼鏡的男孩。但是,他經常被調皮的男生當做欺侮的對象。
我再問:「那妳呢?妳有欺侮過他嗎?」
女兒一聽馬上不以為然的昂起頭: 「哪有!我跟他很好!我常常保護他!而且上次我還替他寫情書給喜歡的女生咧!」
她頓了頓:「不過沒成功。他怪我寫得不好啦!」
一番坦白的話把我逗笑了。

我摸摸孩子的頭。想起小說中,受霸菱男孩唯一的朋友,後來離開了他,因為--「我不敢承認的其實是,我不夠勇敢。」
於是我說: 「很好啊!媽媽很高興妳保護被欺侮的同學。因為有時候,要跟大家不喜歡的人做朋友,是需要勇氣的。」

如果,老天可以賜予人同樣的美貌和智慧;如果,父母能夠多關愛每一個孩子;如果,老師可以公平的教育每一個學生;如果,社會能夠多關懷每一個弱勢族群.......那麼,或許有一天,我們就不必走上街頭,去抗議曾經被剝奪權利與愛的人,傷害了我們的權利與愛。

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

  
存存os:

轉貼這篇文章是因為心有戚戚焉
這樣問題在我心中想過千百遍
我們都知道社會存在的問題,卻無力去改變

我認為重大罪犯、重大疾病、有嚴重家庭問題、性格極度偏差的人都應禁止生育並判處極刑
倘若你覺得損失了你的權益,那你又何嘗問過你的孩子:如果可以選擇,你還願意當我的孩子嗎?

一個壞人傷害了五個無辜的人,那麼這五個人又有幾個會變成加害人???????
有誰曾想過一連串的效應?
這樣的人還有資格談論人權嗎?
罪犯如有人權,那被害者的人權在哪??

沒有嚴刑厲法是無法讓脫序的社會回到正常軌道
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    創作者介紹
    創作者 存存 的頭像
    存存

    梧棠紅

    存存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